时间:2020/04/07 阅读数: 次
为贯彻落实苏州市发改委印发的《关于降低企业用气用热用水用电价格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的通知》文件精神,公司将对供水范围内受疫情影响的非居民用户实施阶段性降低水价政策。
此次调价对象为供水范围内总水价缴纳4.11元/立方米的非居民企业用户,可享受基本水价下调0.22元/立方米的补贴,即调整后总水价为3.89元/立方米,执行时间为2020年2月1日至6月30日。公司将于4月1日起,按调整后价格收取水费,并对在执行期内已按原价缴纳水费的用户做好多缴费用扣还工作,通过营收综合系统调整用水结算价格,企业用户直接受益,无需前往营业网点办理。
经测算,本次降价形式为分月减免,将覆盖供水范围内2万4千余户。公司在抗疫期间积极响应市委市政府 “奋力夺取双胜利、加快开放再出发”的号召,全力支持企业复工运行,降低企业负担,为打造苏城最舒心营商服务品牌贡献力量。
供水营业所